各有关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了《关于发布科技创新2030-“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重大项目2023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见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31213/5431.html。为做好该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采取部分指南方向下平行设置的方式设立青年科学家项目。临床研究类项目限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类项目限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设置青年人才培育计划,培育计划项目不下设课题,实行经费包干制,不编制项目预算,重在培养青年科研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申报人限从未作为负责人承担或作为骨干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原则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类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4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6家;临床研究类项目应由医疗机构组织申报,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5家;政策与管理类研究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6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不超过10家;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二、限项要求
1.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超过2个;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和“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不在限项范围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2. 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对于本重大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3.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获批延期后执行期)到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8:00至2024年2月1日16:00。
请拟申报的单位和个人提前与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联系,将《科技创新2030指南申报意向调查表》于12月28日前发送至daiguyue@ustc.edu.cn,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从2022年开始,科技部要求申报指南文本不得网上转载发布,可以自行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service.most.gov.cn/)-公示公开-申报指南下载,或者联系各学院科研秘书,也可联系科研部重大任务处获取。
联系人:戴古月,吴旻昊
Email: daiguyue@ustc.edu.cn,minhaowu@ustc.edu.cn
联系电话:63607567,63603851
科研部
2023年12月14日